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简称"上视",或"siva",创办于2005年9月,是一所以国有投资为主,同时吸收其他社会力量,混合所有的新型综合艺术类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经过近八年的建设和发展,201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学校是上海唯一的综合类视觉艺术高等院校、全国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之一,是国际艺术、设计与媒体院校联盟成员大陆十所院校之一。 据2015年最新"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显示,中国内地有58所大学入选全球顶尖学科前400名,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跃居全球艺术与设计学科排名50-100名段。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位于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占地面积近66公顷。校园建设和教学设施投入9亿多元,校舍总建筑面积18.6万平方米。共有教职工284人(不含兼职教师),四届在校学生4000余人。学院下设七个二级学院,共26个专业方向。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共有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绘画、公共艺术、表演、流行音乐、流行舞蹈、文物保护与修复和文化产业管理共19个专业。

我校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有关政策要求,根据国家和地方经济及文化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及发展规划,为提升内涵、提高质量、促进就业,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为拟招生计划数,最终计划数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正式下达计划数为准)如下: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全国招生计划数

新媒体艺术学院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45

130404

摄影

50

时尚设计学院

130301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

25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21

表演艺术学院

130301

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

30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30

二、考试及报名方式

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我校参照国内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据此,我校2020年各专业招生考试办法如下:

1. 专业考试及成绩认定

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我校不组织校考的相关专业,录取时专业成绩以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为依据。

我校组织校考的相关专业,面向全国各省市招生,如所在省市有相关统考要求的,须在统考合格的基础上参加校考,考生须符合所属生源省份的校考报名要求。

各专业招生省市及专业考试类型见下表:

专业名称

专业考试方式

招生省市

摄影、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流行音乐、流行舞蹈

组织校考。考生须符合生源省份校考报名要求,如所在省市有相关统考要求的,考生须在统考合格的基础上参加校考。

面向全国招生

2. 报考方式:

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根据各省市的相关招考规定进行。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须在各省市相关招生规定的基础上,依照我校规定进行报名和考试;请于2020年1月登录我校官网首页【招生热线】或扫描页末二维码、关注“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办”公众号后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并根据提示按时前往重庆、辽宁(沈阳)、上海所设考点参加考试。

序号

设点省份

设考地点

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时间(各考点考试时间包含初试、复试、三试)

校考专业

1

重庆

重庆市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

即日起网上报名(各考点报名截止时间为本考点初试首日下午17:00)

1月8-11日

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表演(音乐剧表演与教育)、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2

辽宁

辽宁大学(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1月13-16日

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表演(音乐剧表演与教育)、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流行舞蹈(街舞、国标舞)、流行音乐(流行演唱)

3

上海

本校(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2月17-21日

3. 校考科目

2020年我校各校校考专业考试科目信息如下(具体考试规程将在我校官网公布):

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

初试(面试):朗诵、演唱、形体/舞蹈

复试(面试):基本素质考查、朗诵、形体、表演;

三试(面试):表演、音乐感受能练习、语言表达能力测试、形体/舞蹈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

初试(面试):形态测量及观察、才艺展示

复试(面试):形态测量及观察、才艺展示、台步展示技巧、口试

播音与主持艺术;

初试(面试):自备及指定稿件播读

复试(面试):分组辩论、特长展示

三试(面试):稿件播读并评述、言语交流

广播电视编导:

初试(面试):即兴故事创作

复试(面试):热点话题评述

三试(笔试):写作

摄影:、

初试(面试):基础知识问答

复试(面试):摄影操作技能

三试(笔试):专业基础知识及美术基础笔试

三、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在同一专业大类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分专业录取,具体规则如下表,无专业级差。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相关类别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专业类别

报考专业

2020年录取规则

艺术类

摄影

相关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分*50%+校考专业分*50%)

广播电视编导

相关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分*50%+校考专业分*50%)

播音与主持艺术

相关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

相关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相关说明:

1. 上述录取规则均以投档考生类专业考试成绩达线(专业所在批次数),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普通类专业除外)为前提。各省市考试院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分省计划中,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以其投档分作为录取依据。

2. 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各专业不作分省计划,按照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录取。各省市文化成绩(原始分数)按满分750分统一换算,再按照录取规则计入综合分。各专业文理兼收,艺术类不分文理的专业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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